在公众场合(30 MHz-6 GHz)安全使用使用手持式产品及穿戴式产品的符合性要求应参考 EN 50566:2013,并且要在欧盟官方杂志上发表出来,同时要附加Annex里描述的限制性条件。
Annex内容:此出版物的运用应该观察和分隔距离有关的合理和可预见性的条件,以确保在公共场合(30 MHz - 6 GHz) 安全使用手持式及身体配带式产品,同时也需要满足1999/5/EC (R&TTE) 指令的第三章节和 2006/95/EC (LVD) 指令的Annex I 部分的安全目标。
SAR测试评估时,依据产品的使用方式及使用距离进行评估,ex: 具备无线功能的手表,需测试四肢SAR (limit为4 W/kg),且没有分隔距离; 对于手机或是Tablet,需测试身体SAR (limit为2 W/kg),分隔距离应该小于或者等于5 mm。
新闻来源:http://eur-lex.europa.eu/legal-content/EN/TXT/HTML/?uri=CELEX:32016D0537&from=EN